.

市内政策解读肇庆市部分乡镇级饮用水

治疗白癜风医院 https://myyk.familydoctor.com.cn/2831/schedule/

一、编制依据及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部分地区供水格局发生变化,部分原划定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经无取水口或者计划取消取水口,不再承担饮用水供水功能;部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划定以来一直未设置取水口,且未来规划亦未将其所在的河流(水库)列入饮用水水源地。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92号)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市供水实际情况,本次划定及调整15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新划定10个,取消5个。经充分研究论证,我市编制了《肇庆市部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和示意图及拐点坐标。我市本次划定或调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5个,其中,鼎湖区1个,高要区2个,四会市4个,德庆县5个,怀集县3个,其中拟新划定10个,拟取消5个,具体名单见下图。

三、划定调整过程

《方案》先后两轮征求市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通过了专家组评审,并履行了公众参与、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等程序。随后,根据相关要求组织了听证会,听证代表对此次调整方案持赞成态度。年12月9日,肇庆市十三届第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肇庆市部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

四、相关法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相关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2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