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以来,怀集警方查处3名违规燃放烟花炮竹人员。
1月24日(除夕)15时许,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怀城镇龙湾村巡查中,查获违规燃放炮竹的钱X方(45岁)。
1月25日(年初一)凌晨0时许,治安大队联合城东派出所在城东辖区巡查中,在怀城镇龙西村查获违规燃放炮竹的黄X胜(36岁)、梁X杰(24岁)。
经询问,钱X方、黄X胜、梁X杰均承认了在县城城区“禁炮”范围内违规燃放炮竹的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县城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对钱X方、黄X胜、梁X杰3人作行政处理。
警方提示:燃放烟花炮竹,污染环境,更带来火灾事故隐患。警方对在城区违规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将坚持严厉查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安全、文明才是最好的新年,自觉“禁炮”得安宁,违规放炮受处罚,提醒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城区“禁炮”相关规定,共建共享安全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