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涉嫌犯罪!怀集一男子因此被逮捕
7月13日,广东肇庆怀集警方向媒体通报:县公安机关在“飓风”“净网”专项行动中抓获一名出售个人银行卡嫌疑人,7月8日,经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嫌疑人植某因涉嫌帮助信网络诈犯罪活动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年6月中旬,怀集县反诈中心民警侦查发现一名诗洞镇男子植某多次非法出售个人名下的银行卡,还向电信诈骗团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从中获利。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县反诈中心、刑侦、网警等部门开展摸排侦查。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核查和多方侦查,民警逐步掌握犯罪嫌疑人植某的活动规律,于6月23日采取抓捕行动,在诗洞镇将犯罪嫌疑人植某抓获。
经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植某对非法出售银行卡向电信诈骗团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供认不讳。(陈雄、蔡晓君)
警方提示:
一、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对于平时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一定要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不要为图一时之利,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二、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别人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实际上是把自己的“身份”卖给他人。一旦不法分子借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实名办卡人就变成“帮凶”。
三、一旦发现有买卖银行卡、证件和对公账户等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如发现被人冒名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情况,应该及时报警并尽快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