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日期间,怀集县交警大队在各个路口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劝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在幸福一路、金龙一路等城区主要路段看到,交警正在对不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进行劝导,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占用机动车道行车、逆行、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警戒,倡导群众文明驾驶。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怀城中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已在县城主要街道划好了非机动车道,希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路时走非机动车道,同时要戴头盔,走斑马线,不乱闯红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清明节期间返乡祭祖人员较多,交警部门也将加大对机动车载人、三轮摩托车载人、电动自行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怀城中队副中队长曾德杰
在此呼吁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去上牌和买保险、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跟机动车抢道、注意自身安全。
交警部门表示,此次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旨在起到文明示范、宣传、劝导、监督作用。希望广大市民通过自身的行动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和生活环境。
发布: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李纯雪、陈国飞
编辑:蔡亚佳
审核:周贤良
作者/来源:怀集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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