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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广宁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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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晚,肇庆市广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扫黑除恶办主任卢宗诚通报了广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及阶段性成果。

据卢宗诚同志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今,广宁县共立涉黑恶势力案件宗,破宗,打掉涉嫌非法采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组织卖淫、聚众斗殴犯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4个,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人,逮捕人,缴获枪支1支,累计共查扣、冻结涉黑恶案件资产.64万元,在强有力的打击宣传攻势下,34名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广宁县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标签案件29件,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经审查认定其中11件案件属于“恶势力”犯罪,并对该11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其中成功办理了石某某等7人敲诈勒索案。全县共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宗26人。广宁县纪委监委共核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3件,立案48件48人(其中充当“保护伞”40件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33件3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整治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党组织5个,查处直接涉黑涉恶村组干部6人。

通过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有力的深入推进,全县在社会治安、基层组织建设、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等方面不断好转。广宁县年警情同比分别下降21.7%,刑事警情数同比下降5.4%,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1.7%。专项斗争以来,全县累计发放群众举报奖励金10万元,先后有34名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于敢勇通讯员:罗建彬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于敢勇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杨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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