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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建设方案调整规划批前公示

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建设方案调整规划批前公示

怀自然资规公示字[]第号

建设单位:广东华昶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项目:车间、仓库、综合楼

用地位置: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

规划用地红线面积: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计容面积:.8平方米,容积率:1.,建筑密度:50.04%,绿地率:10.27%,建筑层数:地上1~5层。

说明:建设单位申请在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进行车间、仓库、综合楼项目建设,该项目的规划建筑总平面图于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4日已公示,现作方案调整:缩小戊类车间一建设规模,层数由5层调整为3层;综合楼层数由6层调整为5层;取消原规划在地块东北侧的丙类车间三;原规划在地块东侧的甲类车间一调整为建设戊类车间二;总建筑基底面积由.17平方米调整为.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92平方米调整为.8平方米,计容面积由.47平方米调整为.8平方米,容积率由1.96调整为1.,建筑密度由51.94%调整为50.04%,绿地率由11.84%调整为10.27%,建筑层数由地上1~6层调整为地上1~5层,详见下图。现将该项目在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建设现场及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大楼大堂内同时作规划公示,征询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公示征询期为10天,从年6月6日至年6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对该规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怀集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批后管理责任单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注: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怀集县怀城镇上郭北路69号怀集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收(邮编:)

2、联系-(行政审批股)

3、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征询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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